科大四技電子類進修部 統測344分可以上哪裡!
今年參加98年統測加權344分 電子類國60英44數32專一44專二60 在校成績70分 一張丙級我有機會進國立夜校嗎?如果沒機會那北區的我可以上哪裡?順便請問各區算法~ 請詳細一點喔~
台北區成績算法:(一)本會考生實得總分係由「原始總分」、「相關專業技能證照加分」、「年資加分」、「特種身分加分」四項評分相加所得。
(二)原始總分係以98 學年度統測四科總分乘以加權倍數後佔60%
及在校歷年學業平均成績乘以2 倍後佔40%合計而成。
(三)統測四科總分採計方式:1.報名商管群、衛生與護理類、設計群、食品群、家政群幼保類、家政群生活應用類、農業群、餐旅群、外語群英語類及外語群日語類等十群類之考生
採計統測之科目為:國文、英文、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等四科
每科成績以100 分為滿分
四科總分合計為400 分。
2.報名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電機與電子群電子類、土木與建築群及工程與管理類等六群類之考生採計統測之科目為:國文、數學、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等四科
每科成績以100 分為滿分
四科總分合計為400 分。
(四)統測成績乘以加權倍數之計算方式:1.報名群(類)別與統測群(類)別相同者
以統測成績四科總分乘以3 倍計算。
2.報名群(類)別與統測群(類)別非相同者
以統測成績四科總分乘以2 倍計算。
3.未報考統測者
其統測加權後成績一律以100 分計。
(五)未參加統測者仍可報名參加本會之登記分發
惟其統測加權後成績一律以100 分計。
考生如已參加統測
但其四科總分經乘加權倍數後仍未達100 分者
以100 分計。
(六)報名考生應繳交在校歷年成績單
如無在校歷年成績單或缺繳者
其在校學業平均成績一律以60 分計。
報名考生在校修業3 年者
須載明6 學期之成績
若修業4年者
須載明8 學期之成績。
在校學業成績若缺任一學期成績
則該學期成績以0分計
在校學業平均成績如未達60 分者
以60 分計。
(七)相關專業技能證照加分方式:凡持有政府單位頒發之甲級技術士證或專技高考及格證書者
加原始總分15%;乙級技術士證或專技普考及格證書者
加原始總分10%;丙級技術士證加原始總分5%。
(八)年資加分方式:以一般學歷報名者
以畢業證書上所載之日期起算;以同等學力報名者
以取得報名資格之日起算
未滿一年者不予加分
滿一年未滿二年者加原始總分5%;滿二年未滿三年者加原始總分6%;滿三年未滿四年者加原始總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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