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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非自願性離職後 我的健保自付額問題
老公因非自願性離職 故老公及2個小朋友均改為眷屬掛在我名下繳健保2年來老公未再加入勞保 以自由業維生但去年公司有時扣328有時扣328*4=1312我只知道勞保局有補助非自願性離職勞工健保自付額但想請教達人 眷屬自付額的補助期間為何我的個案是公司漏扣 還是多扣
健保扣328元~表示投保薪資為24000元~領失業給付的期間~健保費是有補助的~若原本2個小朋友是老公健保名下的眷屬~那麼在申請失業給付時~老公 2個小孩的健保費是不用付的~意思就是說~如果失業給付6個月都有申請的話~那麼你公司就只會扣你個人的健保費用~等到失業給付的健保補助(最長六個月)結束之後~就變成你一個月要扣除328*4=1312元~就是六個月不用扣眷屬的錢~(如果都有申請失業給付的話)~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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